业务流程:
1、借款人到本行储蓄柜台填写质押贷款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名下的拟出质的储蓄存单或凭证式国库券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
2、经办行受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贷款审查和质物验单;
(1)核借款人是否为符合本办法的贷款对象;
(2)核借款用途是否合法;
(3)核提交的贷款资料是否齐全;
(4)核质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3、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经审批发放的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应由贷款人、借款人和出质人共同签订《个人质押借款合同》,借款人还应在《凉山州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出账通知书》签名;出质人应同时将质物移交给贷款人暂管,由贷款人向出质人开具《质物收据》。
上述各项手续办妥后,由贷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