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名称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二、产品定义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名下未到期的苏州银行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作为借款人还款保障,以存单质押处理作为主要控制手段、以一定折算率计算出融资限额,并由经办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
三、产品特点
(一)满足客户的短期、临时性资金需求;
(二)高质押率,贷款金额可达存单本金的90%;
(三)为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合理的资金需求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四)手续简便,操作流程简便。
四、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为苏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户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二)苏州银行不接受以下存款权利凭证作为贷款质押品:
1、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支付的;
2、公开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募集的;
3、《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4、社保基金等专项、公益性资金;
5、国家机关的存款权利凭证;
6、活期存款权利凭证。
五、适用对象
在苏州银行及分支机构开户的企(事)业法人、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并以名下所有或第三人在苏州银行开立的单位定期开户证实书向苏州银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
(一)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料;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资料;
(四)各类税费支付资料;
(五)借款人在各银行开户、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资料或情况证明;
(六)出质人所有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若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他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
(七)出质人在苏州银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八)苏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