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是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向开户行背书转让,开户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贴现是企业通过票据进行融资的最直接手段。
申请贴现的条件
1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
3 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签发的有效汇票,基本要素齐全;
5 持有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并提交原件用以核对);
6 符合《票据法》的其他规定。
需要提交银行的资料
1 按规定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按规定年检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 按规定年检的贷款卡复印件;
5 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 购销合同复印件;
8 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业务流程
1 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我行支行信贷部门提出贴现申请;
2 支行信贷部门审查申请人资格,将准备贴现的汇票进行查询查复;
3 总行资金业务部门对汇票的票面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
4 客户与银行签订业务合同,发放贴现贷款;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 贴现期限不足一个月;
2 没有相应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的银行承兑汇票;
3 记载“不得转让”、“质押”或“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
4 其他不符合《票据法》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