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但对能抵押给银行作为理财产品质押贷款质押物的,银行方面则有着多项限制。
根据银行规定,用于质押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必须未执行提前赎回交易,所有权无争议、且未作担保或被依法冻结止付,质押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对应的协议未规定该本外币理财产品不得转让、质押等可能导致质押无效的情形。以光大银行为例,其规定能够作为质押的理财产品在其产品说明中都有详细的说明,如果产品说明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产品,不得作为质押。
同时,部分银行规定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质押必须为本银行的理财产品,因此持有不同银行的理财产品,不能办理该银行的理财产品质押贷款。
对于这些详细的抵押产品限制,可能普通的投资者未必能搞得太清楚,大家如果欲办理理财产品质押贷款,建议可以携带理财产品的合同到网点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