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融城网】贷款专家,您好!我想知道哪些股票不得作为股票质押贷款的质押物?
【融城网】贷款专家答复:您好!
根据规定以下几种股票不得作为质押物:
(1)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前6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3)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4)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6)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制。证券公司持有一个基金份额超过3%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基金券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