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担保主要表现为对项目资产的抵押和控制上,包括对项目的不动产(如土地、建筑物等)和有形动产(如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的抵押,对无形动产(如合约权利、公司银行账户、专利权等)设置担保物权等几个方面,如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行使其对担保物的权力来满足自己的债权。物的担保有以下两种形式:
(1)抵押。为提供担保而把资产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抵押权人),但是附有一项明示或默示的条件,即该项资产的所有权应在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后重新移转于债务人。
(2)担保。这种形式不需要资产和权益占有的移转或者所有权的移转,而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的一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