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套房认定标准
我夫妻于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经审查回复说,我夫妻其中一人个人征信有一条购房贷款记录(05年己结清),房管局证明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因我不能提供个人征信购房记录与房管局证明相关联,公积金中心以此为由,说我夫妻拥有二套房。而真实情况个人征信购房贷款记录属当年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用途写成的购房,而且我夫妻也没有购置房产,到目前我夫妻名下也只有唯一的一套住房。请问公积金这么认定有依据吗?我又该如何做?
匿名2019-03-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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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认定是以房管局登记为准,您可以去当时办理信用贷款的银行,让银行出示当时贷款的证明,说明情况后去房管局登记窗口进行更正,更正完毕后公积金自然会以首套房来处理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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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认定是以房管局登记为准,您可以去当时办理信用贷款的银行,让银行出示当时贷款的证明,说明情况后去房管局登记窗口进行更正,更正完毕后公积金自然会以首套房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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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去当时办理信用贷款的银行,让银行出示当时贷款的证明,说明情况后去房管局登记窗口进行更正,更正完毕后公积金自然会以首套房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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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去当时办理信用贷款的银行,让银行出示当时贷款的证明,说明情况后去房管局登记窗口进行更正,更正完毕后公积金自然会以首套房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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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房管所打一份房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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