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稳健发展,方便广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从业人员申请金融牌照,笔者依据现行金融监管框架体系,对地方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批的金融牌照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地方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批的金融牌照总计5张,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金融资产交易所、股权交易所。笔者在本文中将对股权交易所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进行解读,地方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批的全部5张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解读到此结束。笔者将股权交易所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解读如下:
1法律依据
1.1《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1.3《关于排查辖区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通知》;
1.4《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
1.5《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2注册资本
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3经营范围
3.1提供区域性股权市场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3.2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操作细则和自律管理规则;
3.3接受中小微企业非公开发行证券,安排企业挂牌;
3.4为合格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3.5组织监督区域性股权市场内的证券交易;
3.6负责区域性股权市场内证券交易的结算;
3.7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
3.8管理和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
3.9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事项
4设立条件
4.1达到有关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4.2主要股东具有较强的实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3具有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4.4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5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设立程序
5.1设立或确定运营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
5.2经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初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5.3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告运营机构名单,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