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地方金融监管变革动向受到广泛关注,而地方金融办的角色定位和机构改革也越来越引起关注和重视。改革的一个关键动作就是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牌子,如山东、河北、深圳金融办近年来已经相继加挂,江苏、湖北等地也正在研究推进,旨在籍此夯实地方监管力量,形成与“一行三会”纵向监管的交叉与补充,解决新兴类金融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空白与缺位等问题。笔者认为,在当前地方金融的业态发展与监管格局下,地方金融办精准“补位”关键在于明晰理顺“中央与地方”、“创新与监管”、“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等三组关系。
早在201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即已提出建立“中央与地方统分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今年7月中旬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的“央地”关系,核心为三点:一是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二是按照中央统一规则;三是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压实地方监管责任。这也奠定了地方金融“中央规则,地方实施”的基本框架。
这种基本框架与“一行三会”纵向一体化的格局显然大为不同,监管对象、重点与任务也差异很大。类金融的地方性色彩,决定了中央制定规则应采取开放式协商路径,在广泛接收地方监管信息和意见的基础上,汇总与抓取具有重要系统性风险特征要素,形成统一规则,如此方能更好地实现“守土有责”与“全国一盘棋”。因而,理顺围绕规则协商与制定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将成为地方金融办精准“补位”的基础。
在“横”的层面,地方则同样面临“纵”的问题,即省、市、县三级金融办的角色定位与体系分工问题。尤其是在监管实践中,县区级金融办既是短板,又是风险压力中心。除了充实县区金融办力量外,更关键的在于明晰其角色定位。近年来,许多县区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今后的监管变革中,可将其风险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为风险预警能力,建立预警前哨,发挥地方金融“烽火台”的作用。而省、市级金融办则重点加强信息汇总、风险研判、规则协商、监管技术等核心能力建设。补齐县区级金融办这个短板,既可夯实地方金融监管一线力量,又可在大大补充“一行三会”的基层监管薄弱区。
对地方而言,加挂牌子的背后反映了统筹平衡金融创新与监管二者关系的基本诉求。无疑,金融创新对于地方经济发展仍将发挥重要的驱动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地方金融监管势必要注重监管与服务的两手平衡,实现“监管中服务,服务中监管”。正如哈佛大学丹尼?罗德里克教授所言,“问题的关键是在你看来,金融创新是像阿司匹林那样,能够以很低的风险带来巨大的收益,还是像脱氧麻黄碱那样,只能带来短暂的精神愉快,随之而来的就是崩溃的危险”。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势必要求地方层面改变金融创新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而持有审慎性态度,既鼓励合宜的金融创新,又要强化提升监管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
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今后金融监管要“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对地方金融监管而言尤为如此。新兴类金融业态繁多,机构数量众多,力量不足、力不从心是各地金融办的普遍呼声。除了创新监管技术加强持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机构监管转向更加注重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监管思维转向。这种转向将促使地方金融监管进一步清晰风险防控导向,特别是提升对具有重要系统性风险特征的金融行为的敏感度和反应速度。在这种新型监管思维下,先行先试的地方金融办更加具有开放性,一方面借助第三方大数据与互联网机构提升监管技术力量,大大解决人员数量不足和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手机APP平台等模式,扩大社会大众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参与渠道。如北京市金融局开发的“金融卫士”APP,就大大拓展了发现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行为线索的信息来源。
银监会在9月29日的银行业例行新闻发挥会的通报中谈到,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和涉案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1%和35.5%,案件集中爆发、急剧攀升的势头有所遏制。可见去年以来的监管风暴初见成效,而从运动式的监管风暴转向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地方金融办能否精准“补位”至关重要。在今后的改革中,亟需明晰理顺“中央与地方”、“创新与监管”、“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等三组关系,充实并激活县区金融办监管力量,如此补位,才能补实、补准、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