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头共债、暴利、高坏账”几乎成为了现金贷的标签,但最为人诟病的还是暴力催收。2017年3月份,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一案轰动全国,引发了社会舆论关注,高利贷者暴力催收的丑陋面具被揭开。而这种为达目的不惜踩法律红线的催收方式极容易把借贷者逼上绝路。
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借贷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同时也产生了专门的催收行业。“大妈”组团讨债、艾滋病人威胁、刀砍枪击拍裸照等,催收手段扭曲人性,释放了暴力的能量。现金贷平台近年盈利不断提升,不少的平台将催收业务外包,大幅度降低坏账率。近年来,不少人因为无力偿还高额借贷选择了一死了之,一部分的原因是不想家人承担这笔债务。
假如借款人被逼死了或者不幸离世的,那借的钱真的不用还了吗?借款人的亲属或者担保人又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根据民间的借贷规则,在借款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受到法律认可的借贷交易,借款人在未还清借款时离世的,其借款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根据抵押物情况来判断
有抵押物无担保人贷款的情况。借款人选择了抵押物贷款的,例如抵押房子、商铺、车子等有价值的物品,没有第三方作为担保,借款人死亡了,在达到平台与借款人签署的逾期期限后,平台有权处理其抵押物。如果其家属自动偿还剩余借款,那么平台没有权限处理借款人生前的抵押物。
无抵押物无担保人的贷款。借款人没有提供任何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担保人,这种情况借款人死亡,其财产继承人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例如信用卡借贷、蚂蚁借呗、微粒贷等纯信用的小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在借款人仍然在交易时间离世的,平台无法追回借款只有将此次交易做坏账处理。
二、根据担保方判断
如果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时,选择了其亲属或者第三方机构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死亡后,合同达到逾期期限时,平台有权将其债务转移至担保人。担保一方应按合同偿还借款人的剩余借款。第三方在签署了担保合同,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应,借款人不管是否离世,只要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偿还平台的借款那么债务自然转移至担保人一方。
2017年12月27日,上海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重点在于限制银行提供给现金贷平台输血,并且禁止现金贷平台将催收外包。文件禁止现金贷将催收外包,进一步限制现金贷平台的暴力催收,平台的催收将全权由自己负责,催收方式必须文明以及人性化。暴力催收得到限制,现金贷的交易环境也得到了净化,行业也能越走越远。
近年来不少人因为借了高利贷偿还不了最终以自杀的方式结束借贷,也有人在不正规的网贷平台借款后无法还债饱受着暴力催收的煎熬,监管政策不断的收紧,一方面是打击暴力催收,让非法平台无处可躲,一方面是净化整个金融行业,让行业更加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