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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金融牌照申请指引之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篇

时间:2018-08-29 人气:

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稳健发展,方便广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从业人员申请金融牌照,笔者依据现行金融监管框架体系,对保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保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总计10张,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笔者在本文中将对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进行解读,敬请广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从业人员继续关注下一篇:保监会金融牌照申请指引之相互保险组织篇。笔者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解读如下:

1法律依据

1.1《保险法》;

1.2《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

2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3经营范围

业务以股权投资、管理及支持性服务为主。

4设立条件

4.1投资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4.2拥有5家及以上的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且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

4.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4.4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5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4.6具有与其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

4.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设立程序

5.1申请设立或者更名为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申请材料;

5.2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同时报送注册地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一份;

5.3中国保监会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设立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4中国保监会应将许可结果抄送注册地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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