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稳健发展,方便广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从业人员申请金融牌照,笔者依据现行金融监管框架体系,对保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保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总计10张,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笔者在本文中将对相互保险组织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进行解读,保监会审批的全部10张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解读到此结束。敬请广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从业人员继续关注下一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牌照申请指引之个人征信机构篇。笔者将相互保险组织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解读如下:
1法律依据
1.1《保险法》;
1.2《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
1.3《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2注册资本
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
3经营范围
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
4设立条件
4.1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要发起会员和一般发起会员。其中,主要发起会员负责筹集初始运营资金,一般发起会员承诺在组织成立后参保成为会员,一般发起会员数不低于500个。
4.2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
4.3有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4.4有具备任职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4.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境内企业法人向相互保险组织投资入股条件
5.1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
5.2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5.3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4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符合相应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5.5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6境外金融机构向相互保险组织投资入股条件
6.1财务状况良好稳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6.2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
6.3国际评级机构最近三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
6.4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5符合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6.6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持有相互保险组织股权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相互保险组织的主要股东条件
7.1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2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7.3信誉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8设立程序
8.1设立相互保险组织,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
8.2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相互保险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8.3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相互保险组织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
8.4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8.5中国保监会应当审查开业申请,进行开业验收,并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验收合格决定批准开业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6经批准开业的相互保险组织,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