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平台备案无疑是最近一段时间的行业热点。12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对网贷暂行办法的部分要求进行了细化,尤其是对平台备案部分要求进一步细化,互金行业进入深度洗牌期,行业的“大浪淘沙”即将来临。
P2P平台备案预计明年6月底全部完成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网贷机构备案工作,最迟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在该文件下发后的一周之内,就有多地推进或汇报了P2P备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2016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获得备案登记的平台将不具备营业资格,不能开展网络信息中介业务,这将使得网贷机构的运营变得有门槛、有标准。但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滞后性,P2P行业的备案登记实际上是由“准入门槛”变为了“先上车后补的票”的情况。随着新一轮的备案工作启动,网贷平台的备案登记将是继银行存管后,P2P平台必不可少的一个经营资质,没有完成合规整改的平台将会被迫“下车”。
投资人如何看待P2P备案工作??
P2P备案不仅对平台意义重大,对投资人的资金也有了更高的保障。其实,P2P平台备案就是地方监管部门颁发给网贷平台的合法经营牌照,跟第三方支付牌照类似。平台一旦备案成功,发生伪造项目、跑路、违法违规等事件的概率就相对较低,这对投资人合法权益是一定程度的保护。
但是,在主管机关备案并不是对P2P的背书。和银行存管一样, P2P平台备案成功只说明它获得了合法经营网贷信息中介业务的牌照,并不能保证平台和用户资金的绝对安全性,产生问题平台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银监会2016年10月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之前,曾经对P2P采用牌照还是备案有不小的争论。最后,银监会选择相对灵活的备案制,体现了监管对P2P行业既要加强引导同时鼓励创新的思维。
但是合法身份并不能保障今后不会犯法犯规。备案只能证明P2P企业在申请备案的时候,信息真实可靠,没有违法违规。投资人应该清醒认识到,不管是牌照还是备案,都不表示监管对P2P未来运营的背书。正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中所规定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投资有风险,责任和收益都需要投资人承担,而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这是普遍的金融规律。投资人需要理性看待P2P备案工作,提高自身风险意识。
投资者该如何挑选靠谱平台?
笔者认为,投资者在选择平台前,应该留意平台有无政策规定不予备案的四种情况:
一是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二是未纳入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三是网贷监管暂行办法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借款人上限规定在8月24日后就不得违反,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的不得备案;四是监管下发规定后仍开展首付贷、校园贷和现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不予备案。
其次投资人还应该关注以下五点:
1、资产端的小额化。不再发布超100万的企业借款标的和超过20万的个人借款标的。没有任何交易所的资产在售。
2、完善的信息披露。依据银监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定期披露月度的运营报告,详细披露公司的基本情况。聘请了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务审计,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有关审计报告。
3、直接借贷的模式。不再打包资产,进行债权转让,所有借款项目,均是直接撮合,借款人与出借人一一对应,资金直接从出借人到借款人账户。
4、资金银行存管。上线银行存管系统,或者未上线,但是签订了银行存管协议,并予以公示。
5、电子签名与安全测评。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了公安部的信息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并公示认证结果。所有合同,启用电子签名,并且合同在第三方进行了存管。
其实,不管处于哪一个阶段,网贷投资还是要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把更多的资产配置到资产端及技术都比较成熟的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