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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波现金贷肃清来袭,广州验收提前收网

时间:2018-12-12 人气:

第二波现金贷肃清来袭,广州验收提前“收网”1

昨天是圣诞节,有的单位忙着发礼物,还有的单位忙着发文件,比如广州市金融局。

女记昨天下午收到广州市金融局新鲜出炉的《广州市金融局关于转发互金整治办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和参与“现金贷”业务相关通知的函》(穗金融函【2017】1287号,以下简称“1287号文”),通读下来,有两个要点:

一是 提前“收网”,银监会文件要求2018年4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情况复杂的才允许延迟到6月末前完成,广东省金融办给各市部署的收网时间为2018年2月底前,所以广州市的验收节点也定在2018年2月底前,现场检查工作更是在本月底前就得结束;

二是再次严查“现金贷”,本次验收会将参与“现金贷”的P2P平台列为重点整改对象。1287号文要求各网贷机构自查是否从事“现金贷”,是否违反141号文规定的“四个不得”。要求从事“现金贷”业务的,从12月15日开始停止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制定退出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自查报告和整改(退出)计划于12月29日前汇总送到广州金融局。

“141号文”即互金整治办“P2P整治办”于12月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国内“现金贷”业务提出了较为详尽的监管要点,其中“四个不得”更是监管红线,成为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执法的依据:

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由于涉现金贷业务,广州不少平台登上监管重点整治名单,广州的现金贷平台(仅限注册地在广州)呈现怎样的特性,女记也在此梳理几点并奉上独家观察:

01

“裸奔”严重,广州6家从事现金贷业务的独立法人中,只有1家具备放贷资质,这家公司为上市公司背景,已拿到互联网小贷牌照,而其它5家都是“裸奔”的。

女记有话说:事实上,这是各地的通病,在监管的阳光没有照射进来之前,网络借贷行业的大多数主体都是没有相关牌照的,但随着监管的介入,没有放贷资质的主体将逐步退出,或者被有资质的主体收购,广州已有现金贷平台到处“求收购”了。

02

“一拖N”现象普遍,广州现金贷平台可谓“狡兔多窟”,一家独立法人旗下往往有2家以上的现金贷平台,“一拖N”现场严重。女记实在忍不住点下名,广州多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就有口袋借款、白领极速贷、借钱吧、闪电口子、掌上手机贷等数十个现金贷类APP,数量惊人吧。

女记有话说:在现金贷早期,各家平台为了抢夺流量,除了寻找贷款超市等导流机构合作外,还自己开发APP,奉行“多条腿”走路的策略。并且开发一个APP的成本并不高,因此在现金贷早期成为了行业“潜规则”,但随着141号文的下发,这类乱象也将逐步被肃清。

03

超“高利贷”红线“,也就是综合年化费率均在36%以上。

女记有话说:监管三令五申多次提及现金贷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年化36%,即使是“表面利率”在36%以内,但算上服务费等超过36%也在禁止范围之列。现金贷整改没有捷径,只有老老实实整改,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才能在这轮整改后存活下来。

本次与广州市金融局1287号文一同下发的,还有P2P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金融办下发的《转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省、市三级令逐级下发,广州市网贷整改验收小组快马加鞭组建中,正从省金融办、银监局、央行广分、公安、通信管理、工商部门、第三方机构及市区监管部门抽调骨干人员加入。

相信经过又一轮的肃清,广州网贷行业的净化度会上升到新的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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