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稳健发展,方便广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从业人员申请金融牌照,笔者依据现行金融监管框架体系,对保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保监会审批的金融牌照总计10张,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笔者在本文中将对再保险公司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进行解读,敬请广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从业人员继续关注下一篇:保监会金融牌照申请指引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篇。笔者将再保险公司金融牌照申请要点解读如下:
1法律依据
1.1《保险法》;
1.2《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
1.3《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2牌照范畴
2.1人寿再保险公司;
2.2非人寿再保险公司;
2.3综合再保险公司。
3注册资本
3.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3.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3.3外国保险公司的出资应当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4经营范围
3.1人寿再保险业务:
3.1.1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
3.1.2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
3.1.3国际再保险业务;
3.2非人寿再保险业务:
3.2.1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
3.2.2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
3.2.3国际再保险业务;
3.3同时经营上述3.1、3.2两项的全部或部分业务。
5设立条件
5.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5.2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5.3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5.4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5.5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6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5.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6境内企业法人向再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条件
6.1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
6.2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6.3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4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符合相应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6.5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7境外金融机构向再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条件
7.1财务状况良好稳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2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
7.3国际评级机构最近三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
7.4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5符合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7.6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持有再保险公司股权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再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条件
8.1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2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8.3信誉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9设立程序
9.1设立再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
9.2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再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9.3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再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
9.4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9.5中国保监会应当审查开业申请,进行开业验收,并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验收合格决定批准开业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9.6经批准开业的再保险公司,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