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财新网报道,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表示,“银监会在多次研讨会议反复强调,首先要考虑的是存管的质量,而不是看是否为属地监管,特别是有些地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很容易找到存管银行。”市场分析认为,如果该消息属实,则意味着银行存管属地化可能会被打破。这对于之前接入异地银行的平台和没有全国网络的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据第三方权威机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2月4日,已有663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33.93%。对于可能实行银行存管属地化的上海、深圳等地,上海已有51家平台与在上海未设分支机构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有39家完成了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而深圳则有55家平台与在深圳未设分行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有43家完成了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
根据去年8月24日出台的《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和今年2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都没有提出银行存管属地化要求,当然也没有规定非属地化要求,因此上海深圳等地区要求网贷资金银行存管属地化,不存在所谓的违反上位法的问题,只是“网贷资金存管银行属地化并非解决目前资金监管难题的最佳途径,而且属地化也不符合监管科技的监管规则,所以,对于存管银行的条件,应当关注存管银行本身的能力,包括系统开发能力、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尤其是风控能力,而不应该关注其是否是属于本地的银行。”
市场经济的重要发展原则之一,就是破除本地主义,让市场主体在全国最大范围内自由公平地竞争,从而给客户、企业、银行和监管等多方主体带来共赢,进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而部分地区准备对网贷资金银行存管实行属地化原则,这一做法从便于地方监管的角度看是合理的,但从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则看,与实际情况有些不相符,有可能会阻碍网贷平台与银行展开深度的合作,长远看不利于网贷行业发展。
事实上,在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后,政府监管以十三条红线、银行存管、小额分散、限额制等法律规定已经厘清了P2P与银行的利益边界,为二者之间的合作打开了通道,P2P合规标配银行存管也因此获得大步推进。现在部分地区监管以银行存管属地化原则限制二者之间的跨区域合作,这于情于理不太相符,正如有业内专家所说,虽然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有利于地方金融办随时获取平台运营数据、统一管理,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无疑会增加平台推进银行存管业务的难度和运营成本,且有些地方性银行会存在审核不严、系统不规范等情况,会造成资金假存管或部分存管的现象,从而做不到真正实现资金隔离。
所以,如果银监会最终叫停银行存管属地化是合情合理的,强调存管质量才是银行存管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