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梭,转眼到了2017年底,在消化现金贷新规的过程中,我们也在思索明年2018年会有哪些今年延续来的互联网金融合规重点,明年在哪些领域还会形成业务热点?今天,咱们就来聊聊。
1、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官上任三把火”
无论是工商总局,或者互金直接监管机关,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个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法律法规都一定会重视。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商业贿赂还没有爆发,而“混淆”行为,搭“知名品牌”的便车已不是新鲜事,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经营者的行为约束,也许会把重点将放在不得从事“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方面。
因此,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应该考虑以下情形:
1.是否没有签署商标等知识产权使用合同就擅自使用了其他互金公司、银行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的“标识”;
2.是否未经他人允许就把一些公益组织、协会、领导的名称和姓名写在网站上;
3.是否套嵌别家有影响力的网站或网页等;
4.其他足以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伴随执法机关的行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自律组织也将对金融消费者、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制定相应标准,供行业学习研究和践行。
2、20万、100万的限额是否会被突破?
网络借贷平台之所以被某些资本认定为“鸡肋”,主要是因为撮合上限问题。大标不允许发,小额信贷总感觉不解渴。业内对于20万、100万的限额,颇有微词。
诚然,我们知道20万、100万限制的来源是我国现行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具体而言就是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以上的,单位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因此,如果想破除上限“紧箍咒”,那就需要相应司法解释进行调整。
据了解,随着市场发展,情况变化,对于个人、单位吸收公众存款的上限问题,相应机关也在考虑,如果7年前的司法解释被新司法解释替代,那么,具体金额将发生相应变化,随之会影响网贷相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具体内容。在2018年,上限紧箍咒卸载问题,值得持续关注。
3、P2P备案成功后,价值或飙升
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都在埋头进行合规整改工作,叠加现金贷整改,预计P2P明年的备案工作将于6月份逐步完成。
之后,网贷平台的“准牌照”价值将凸显出来,预计会有一波收购潮,肯定有人着急变现,有大机构想继续布局。网贷平台,尤其是“头部”企业的估值,不可小觑。
沉舟侧畔千帆过,同时,伴随着备案的逐步进行,“备案不能”的平台将面临崩盘,以前凭借三寸之舌还能忽悠点外部投资的企业,在合规备案无望的情况下,会加速下滑,尤其对于线下团队支撑的某些企业,风险加剧,非法集资类风险激增。
我们预计,明年3月到6月将有新的一波非法集资案件出现,现在生存尚好的企业,届时将原形毕露,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认真甄别,切勿陪了夫人又折兵。
4、网络小贷,回头望
研究《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我们发现“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这句话的意思非常明确,对于现在已经拿到营业执照,已经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要考察其批设部分是否符合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批设程序是否有问题或瑕疵,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机构,可能会取消其“放贷资质”。
这一招,业内形象地称为“回头望”,在此情形下,一些网络小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牌照可能不保,请战略投资人特别注意。
也有现金贷老板托人来问,这次整顿是不是“雷声大,雨点小”,以现在我们感受到的情况,恐怕这次的力度不小,侥幸心理无异于掩耳盗铃,还是建议正视现实,积极寻找新的业务条线或者寻找服务实体经济的“场景”,才是长久之道。
5、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初见成效
2017年6月1日,是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里程碑, 一部法律《网络安全法》+一部司法解释《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了中国的老百姓更多的保护和安全感。
这半年来,我们代理和见到的侵犯公民信息类案件一直处于高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服务商,有一些已经被经侦约谈,主要约谈对象是CIO和董事长,已经发生正式立案和刑拘。
明年,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会渗入互联网金融的各个领域,除却刑事案件,我们也许将在集体诉讼中发现相关案例。
最终,各家平台会越来越重视公民个人信息问题,只要采集、使用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就要获得明确授权,只要购买信息服务,就要让对方保证其信息来源的合法合规。如是,市场环境将被净化,当然,某些不法大数据公司的收入可能会锐减,也许影响其股市表现。
综上,2017年互联网金融行业还是抵御了各种寒冷,走到更合规的阶段,我们预计2018年又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年份,各种文件的影响将在明年集中体现出来,其各异的效应也将叠加,我们不能确切地知道未来将发生什么,但我们对互联网金融的2018,充满期待......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