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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聚焦中×财富集资诈骗案

时间:2018-09-28 人气:

近日,广州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件,近5000投资人被骗约6800万元,这也是广州首例涉P2P网贷平台的集资诈骗案件。

这起案件的主人公叫“中×财富”。自2014年5月起,中×财富通过发布虚假“标的”向社会公开“约标”3.56亿元,实际吸收约6000名投资人共1.8亿元投资款。至案发,近5000名投资人约6800万元资金未能还本付息。

中×财富对外宣传是:该平台是一个专业的网络借款、投资理财的网络平台,立足于广州市某大型纺织品商圈,独创“商户贷+大业主”连带担保的零风险商业模式,并承诺投资年化收益率高达22.4%。

然而,经过警方查证,中×财富负责人甘某兵等3人利用掌握的广州中×布匹市场环×纺织城6年经营权(自2012年到2017年)的便利条件,使用纺织城商户个人身份信息、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借商户名义虚构借款事实,以“商户贷”的形式进行公开“约标”。

同时,甘某兵还要求商户提供银行账号、即时转账委托书等资料,便于其将骗取的贷款转移。其所谓“实力强大的担保公司”,实际上就是甘某兵自己注册的,且公司90%以上股权已转让给他人,根本没有实际担保能力,而甘某兵自己早就债台高筑,其从平台吸收的4000余万元也被其直接用于偿债。

中×财富的行为是典型的集资诈骗,从借款标的到担保公司都是虚构伪造,这种“从头到脚”的欺诈形成一个完整的圈套,欺骗性和隐蔽性较强。

普法小贴士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中“非法占有目的”主要包括7种情形:(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法大大表示:投资需谨慎,选择投资平台需仔细考查和甄别。以“中×财富”为例,就其对外宣传语而言,我们可以从如下方面予以警觉:

1、“投资年化收益率高达22.4%、零风险”

网贷行业2014年主流收益率区间为15%-20%(其中主要在17%左右,还有不少平台年化收益率是在12%以下)。中×财富宣称年化收益率高达22.4%,明显高于2014年间网贷行业主流收益率。“高收益率、零风险”的宣传对普通投资者是极大的引诱,同时也是最明显的陷阱。因此,投资者在看到这种宣传时就应引起警惕。

2、拥有“实力强大”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如果有平台宣称有合作的担保公司,那么投资者可以对担保公司进行考察,以验证平台的真实性,此前不少跑路平台在这一点上都存在漏洞。投资者可以通过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对公司的注册信息有较全面的了解,如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在中×财富的案子上,如能对中×财富的担保公司进行详细的核查,就会发现其担保公司的注册信息里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中×财富的法人甘某兵自己注册的公司。

综上,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一定要谨慎甄别,以自身资金安全为上,不要为了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可能存在的骗局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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