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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被贷款” 负债千万谁来还?

时间:2019-05-28 人气:

  去年10月,武汉阳逻一家公司以数十名员工的名义,向一家金融公司贷款一千多万元,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公司承诺贷款本息都由公司负责偿还。没想到,在贷款即将到期前,公司却遇到了资金困难,存在无法如期还贷的风险,这令“被贷款”的员工们寝食难安,除担心信用受损外,更担心会被追讨每人20万元的贷款。

数十名员工被贷款千万元

  前日,新洲区阳逻开发区武汉凯迪思特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余女士反映,她和丈夫都是该公司员工。去年10月,公司要求她丈夫以个人名义向一家金融公司贷款20万元,将贷款交给公司用于经营活动。公司承诺贷款本息都由公司负责偿还,他们不用担心。

  为了吸引员工帮忙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为公司贷款的员工将会在升职方面被优先考虑。此外,如果贷款办理下来,公司还将为贷款员工发放6000元奖金。

  余女士介绍,他们公司主要从事电路板与电子元器件生产,规模很大。考虑到公司面积很大的厂房、价值不菲的机器设备,她和丈夫认为公司应该可以如期偿还这些贷款,加上他们是公司的老员工,也想为公司的发展尽一份力,于是答应了公司的要求。在办理贷款时,所有手续都是由公司与一家名为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办理,她丈夫对合同内容几乎一无所知,只看到贷款由公司法人代表余某提供担保,她丈夫在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后,就在一份贷款合同上签了字。

  余女士表示,被公司要求以个人名义贷款的还有数十位员工,每人贷款金额都是20万元,贷款名义大多数是装修房子,贷款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

贷款马上到期公司却停产

  余女士说,几天后,这笔贷款办理下来,但这些钱并未进入到她丈夫的账户,而是直接进了公司的账户。贷款办理下来后不久,她丈夫收到一笔6000元的奖金。

  令余女士没想到的是,从2月开始,公司开始拖欠员工工资。4月以后,公司就一直没有发放员工工资,至今已拖欠员工6个月工资。更糟的是,从8月中旬开始,公司暂停生产,所有员工都放假在家等通知。

  在余女士阳逻家中,她给楚天都市报记者看了一下她丈夫近一年来的贷款还款记录,在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手机客户端,每个月都有人代为向北银公司支付3000余元的利息,但20万元本金需到期一次性偿还。

  “这笔贷款将在10月8日到期,万一公司还不上,金融公司会不会找我们追讨这笔钱?即便不找我们追讨,我们会不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余女士对此非常担心。

  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公司两名办理了贷款的员工陈小姐、宋小姐,她们均证实了余女士的说法。

公司负责人称正着手解决

  前日上午,记者赶到阳逻开发区武汉凯迪思特公司厂区,厂区非常安静,只有几名保安在门房内值守。一名保安说,公司正在放假,领导都不在公司。记者希望保安能联系上公司负责人,保安称没有负责人电话。

  记者辗转联系上该公司负责生产的余经理,她表示,公司以员工名义贷款的事情属实,她也是参与贷款的员工之一,这些贷款都进了公司的账户。她还表示,老板承诺,这些贷款都由公司负责,不会给员工造成影响,员工应该不用担心。公司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正在想办法解决,估计会在10月恢复生产。

  记者又联系上该公司总经理肖先生,他表示,公司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正在想办法解决。对于公司能否如期归还贷款,他表示不确定。若公司万一不能如期归还贷款,他表示,按照律师的说法,这些员工的信用确会受到影响,还可能会被金融公司追讨债务。但因贷款是信用贷款,而不是抵押贷款,员工的资产应该不会被冻结。

  肖先生表示,此事确实是公司的责任。不过,以员工名义办理贷款用于公司经营,有很多公司这么做,并不算稀奇。

  两天来,记者多次拨打了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服热线,但其电话的人工热线一直无人接听。

公司与金融机构均有过错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根据担保法,贷款合同的保证人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贷款人未能归还贷款,金融机构可以向保证人追偿。但如果保证人的资产不够偿还贷款,金融机构可以继续向贷款人追偿,贷款人的个人财产将会被追偿用于还款。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无法还款,贷款员工可能会被追偿贷款。

  吴律师认为,在此事例中,金融机构存在一定过错,因为员工办理的贷款应该汇入个人账户,而不能进入到其他账户中。金融机构的行为涉嫌与公司恶意串通,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的做法有利用员工名义骗取贷款的嫌疑,其负责人与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可能被追究责任。

  对于贷款员工来说,如果公司无法如期归还贷款,令他们利益受损,他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贷款合同无效或撤销该合同,并追究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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