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下午,银监会官网发布《依法监管、为民监管、风险监管 银监会施行监管架构改革》一文,宣布进行机构调整,将原有27个部门分拆、合并成 23个部门,包括22个行政职能机构及1个事业单位。这是银监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的首次架构大调整,但不改变编制。此次监管架构改革将统筹有序推进, 并设有一个月的过渡期,拟于2月份新老架构混合试运营,3月依照新架构运行。
主要架构改动:信托从非银部拆出,成立信托监管部;城商行从二部拆出,成立城商行监管部,包括对民营银行的监管;新设普惠金融部,涉及原银监会二部的小企业办、合作部的农村金融服务监管处、融资性担保部及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协会、网贷业务(指P2P)等。
图片来自华尔街见闻
着眼于经济新常态下银行业改革发展和为民监管,对银监会监管组织架构进行重大改革,并获中央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改革内容包括:
一是按照监管规则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分离、行政事务与监管事项相分离、现场检查与监管处罚相分离的思路,从规制监管、功能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支持四个条线,对内设机构重新进行了职责划分和编制调整。
二是撤销2个部门(培训中心、信息中心),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专司对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营银行的监管职责;设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
三是改造3个部门(统计部、银行业案件稽查局、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设立审慎规制局,牵头非现场监管工作,统一负责银行业审慎经营各项规则制定;设立现场检查局,负责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设立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牵头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
四是按监管职责内容命名各机构监管部。银行监管一部为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二部为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三部为外资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四部为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