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借款方索取高额利息,帮不符条件的借款方获得贷款,致使公司一亿余元贷款难收回,甚至“打水漂”。昨日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武汉某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姚某、鄢某近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批捕。
武汉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向中小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公司内部规定,贷款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月息为4%;1000万元以上的,月息为3.5%。
30岁的姚某是该公司信贷营销二部经理,鄢某是该部门业务员。
入职不久,姚某发现手中权力和公司规定漏洞。在办贷款时,他通常向对方索取高出规定利息1到2个点的回扣。
姚某拿了回扣,在收集贷款资料和实地调查时,对一些问题睁只眼闭只眼,不如实向公司汇报。如此一来,部分借款人和借款公司在支付了头几个月利息后,就开始无限拖延,或干脆消失不见。
去年9月,公司发现了姚某等人的商业受贿行为,并向警方报案。同年12月,武汉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该案立案侦查,先后将姚某、鄢某刑事拘留。
经调查,2014年1月至5月间,两人共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贿赂款199.5万元,致使公司1亿余元到期贷款无法收回。其中,姚某实得143.5万元,鄢某分得6万余元。
今年1月8日,该案移送武汉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姚某、鄢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1月13日,两人被依法批捕,该案中部分借款人亦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公安机关正在做进一步调查,最终二人有可能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罚。
检察官指出,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和个人贷款解决了不少困难,但也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缺乏内外部监督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类公司加强监管,减少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