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全称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2月20日在原38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乌鲁木齐城市合作行,1998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更名为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新疆自治区惟一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那么2015年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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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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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基准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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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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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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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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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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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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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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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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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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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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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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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城网】提醒:按照各商业银行规定,贷款人应提前在结算帐户中预存分期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银行就会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滞纳金,并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扣押回收已办理抵押的车辆以及追究担保人责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