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有关收入证明、与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本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业务流程:
1、借款人向本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经办行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办理贷款和资金划付手续,向经销商开具汽车贷款通知书。
3、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4、贷款结清,按本行规定办理撤押手续。
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1、借款人只能在与本行签订有汽车贷款合作协议的经销商处购买汽车,非本行合作企业,本行不受理此类贷款;
2、贷款担保方式可采取全额质押,或以所购车辆抵押和质押、保证的组合。质押物仅限于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本行储蓄存单(折、卡内定期储蓄),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以及本行认可的本地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的存单、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等。
3、以所购汽车作抵押的须办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借款人应及时通知本行,否则本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出现本行规定其他违约行为,本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处置抵质押物或追究保证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