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来,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和投资商签署了对赌协议。其中包括P2P平台,也包括P2P平台的服务商。P2P平台如微贷网和汉鼎股份,P2P供应商如和堂跟蚂蚁白领。
那么什么是对赌协议呢?对赌协议英文名为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直译为“估值调整机制”, 实际上是期权的一种形式。科学解释:收购方(投资方)与出让方(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大白话解释:我投资,你在未来几年业绩要达到协议规定,否则补偿我的损失。
对赌协议由来已久,比如2009年,腾讯和高盛的对赌。此次对赌,起因是马化腾并不看好腾讯股价,于是卖出一份看涨期权,收取期权费。约定如果两年后腾讯股价低于67港元,马化腾就可获得高盛的期权费;如果腾讯股价高于67港元,马化腾就必须以67港元的价格将腾讯股票卖给腾讯。结果腾讯股价两年内一路飙升,2011年3月28日,腾讯股价已直奔200港元/股,马化腾根据两年前的对赌协议,以67.8港元/股的价格向高盛出售了200万股腾讯股份,后面又分三次卖出了600万股,明显是贱卖了。
那么在这场对赌中,到底谁赢谁输了?从结果看,是马化腾贱卖了腾讯的股票,高盛捡了大便宜;但是从投资的角度看,并没有输赢之分。在对赌市场上,赢则双赢,输则双输。
在上面这场对赌中,马化腾是非常谨慎的。从他的角度讲,股价增长和企业业绩增长成正比的,那么未来两年业绩增长多少?从马化腾对高盛的承诺看,没有像其他互联网企业那样,动辄承诺50%的复合增长率;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大大超过了马化腾的预期。
由于对赌往往以业绩为基础,如果公司管理团队业绩不能达标,就意味着控制权转移;但这种转移对投资人来说,这种转移并无意义。试想公司管理团队自信心受挫,投资人收益能好到哪里呢?
那么P2P和投资方签对赌协议,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身为投资人,我们该关注那些点呢?主要关注三个方面:
第一,业绩目标不切实际。这是对赌协议中最常见的问题,以P2P行业为例,尚无明确的盈利模式。商业模式不成熟,发展战略不切实际,将会放大企业经营风险,强势意志资本入驻后,制定的业绩目标如果不切实际,企业很容易走向困境。
第二,估值泡沫。企业估值越高,融资额越高;同理,高估值也意味着存在泡沫。企业经营过程中充满了变数,内部变数包括团队管理、风控、坏账等等,外部变数包括经济大环境、政策风险等等,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盲目自信,或者为了融资而隐瞒存在的风险,那么当发展到一定阶段,问题就会出现。今年出问题的P2P平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经营两年以上,乃至4、5年的老平台。
第三,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最怕“外行领导内行”。有些投资方会向被投资公司安排高管,插手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这其中存在极大隐患。往小了说,干预正常决策,降低效率;往大了说,利用平台自融、做资金池,都碰了监管红线。
一旦业绩不达标,企业将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时就存在变数。此时投资方或其他方接手,工作交接、债务的转移等等如果一切顺利,理财人资金安全尚有保障,最多出现个别逾期;如果不顺利,产生坏账,那么我们血汗钱可就要损失了。
所以,对于签署对赌协议的平台,除了看投资方的实力背景,还要关注对赌协议中的详情,特别是业绩不达标情况下的处置办法,其中是否涉及对平台理财人的保护措施。你融100个亿、1000个亿,与我何干?我就关心一点:资金安全!至于你干爹是微软还是巨硬,与我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