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业务的办理条件包括:
按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国国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结算帐户;
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交纳全额保证金的除外);
资信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按时偿还债务的能力;
真实、合法的担保申请事由,并已经签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或收到邀约;
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金和反担保(保证、抵押、质押);
能够按照本办法规定交付担保费用。